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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吉林省第八次见义勇为模范和先进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2025-12-08  |  来源: 吉林市见义勇为模范和先进评选表彰推荐工作专班办公室

关于吉林省第八次见义勇为模范

和先进拟表彰对象的公示

根据省委政法委、省人社厅《关于组织开展吉林省见义勇为模范和先进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基层推荐、资格审核、综合评审等规定程序,择优确定我市4名省见义勇为模范、12名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为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如对拟表彰对象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电子邮件、信函(以邮戳到达日为准)等方式向市评选表彰工作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

公 示 期:2025年12月8日至12月12日

联系电话:0432-62010551

电子邮箱:642701791@qq.com

通信地址:吉林市船营区北京路86号3号楼420室

吉林市见义勇为模范和先进评选表彰推荐工作专班办公室

                     2025年12月8日


吉林省见义勇为模范和先进

拟表彰对象简要事迹


一、吉林见义勇为模范拟表彰对象

1.张伟,男,汉族,1978年9月生,中共党员,国网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蛟河市供电公司变电运维班值班员兼八级职员。1月23日,张伟带儿子驾车经过红光村松花江附近时,发现一辆黑色轿车落水,张伟立即从车上拿了绳子并与儿子奔向落水点,随后发现车内五人落入水中。他用绳子将最小的女孩拉上岸,又将男子的妻子和大女儿拉上岸。此时男子将昏迷的母亲拉出车外,他与男子合力把老人拉上岸。让男子大女儿拨打120,并对男子母亲进行心肺复苏。他担心救援受阻,便开车送老人、男子和两个女儿与120汇合,同时脱下自己的大衣给落水妇女,让妇女和儿子原地等候。汇合后,他又返回现场接上两人开往医院,并回家取来衣服送到医院后默默离开。张伟的救援行动,彰显了其勇敢与担当,用无私的付出温暖了众人的心。

2.程春葶,女,汉族,1972年5月生,吉林省吉林市龙潭区江密峰镇胜利村六社村民。2023年11月12日15时许,程春葶出门倒垃圾,行至胜利村主街道时,看见村民李某某手持菜刀在追砍另一位村民李某。程春葶立即上前拦住李某某,并耐心劝阻。李某某不仅不听劝,还威胁程春葶如果再不让开,就连她一起砍。程春葶没有退缩,为了防止他伤害到其他人,依然极力地规劝。情绪激动的李某龙挥起手中的菜刀向程春葶砍去,程春葶身中十余刀,陷入昏迷。警方及时赶到,并将李某某制服。程春葶被送医抢救,因其背部、手部、头部等有多处刀伤,脑部严重受伤,当晚进行多次手术后才脱离生命危险,后续还要进行人工脑膜和头骨移植等手术。

3.刘伏震,男,汉族,1984年8月生,牺牲前系: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金沙镇平和村桦树渡口大兴屯村民。2020年12月22日17时,在桦甸市金沙镇平和村大兴渡口,邻村牡丹村居民管某某和赵某某夫妇准备驾车从渡口冻结江面上通过,中途冰面发生断裂,管某某、赵某某夫妇不慎落入水中。这时,家在不远处的刘伏震、赵晓红夫妇听到呼救后,急忙到达落水地点展开救援,赵晓红成功将赵某某从水中救出,刘伏震在营救管某某的过程中,由于冰面太滑被拖入水中,不幸牺牲。

4.聂晶鑫,男,满族,1992年6月生,牺牲前系吉林省佳德消防工程有限公司消防电工。2020年8月3日17时30分许,聂晶鑫与同事郭某某等四人从吉林市丰满区滨江南路万科滨江九里工地回宿舍途中,应郭某某提议去万信中学南边江边游泳乘凉。不会游泳的郭某某下水后突然失衡呼救,同样不会游泳的聂晶鑫毫不犹豫跳江救人,后因体力耗尽沉入水中。当天21时13分,聂晶鑫被打捞上岸,经鉴定已无生命迹象,不幸离世,郭某某、李某某也溺水身亡。2021年4月1日,其勇救落水同事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二、吉林省见义勇为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

1.丁铁柱,男,汉族,1949年7月生,吉林省吉林市磐石市河南街道前安社区居民。2021年8月18日9时,家住吉林省磐石市河南街商贸城住宅楼一单元503室的丁铁柱突然听到门外有人大喊“丁叔,救命啊!”听到喊声,丁铁柱急忙推开楼门,只见一名男子在楼道内,殴打邻居邱某,丁铁柱上前制止并与歹徒厮打在一起,歹徒见无法挣脱,便转身用刀逼向丁铁柱,直到将丁铁柱逼到自己家中,趁势被害人邱某逃离现场。歹徒见邱某逃离,恼羞成怒,向丁铁柱颈部猛刺一刀,随即放开丁铁柱继续追向邱某。在三楼处追上邱某,再次向邱某连刺数刀,邱某一边厮打,一边逃跑,直至跑到楼外。歹徒见楼外有人,仓皇出逃。见此,围观群众纷纷拨打了110和120,二人被送往磐石市医院接受治疗。后经法医鉴定,丁铁柱颈部外伤,气管穿孔,重伤二级。

2.肖红军,男,汉族,1971年05月生,中共党员,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吉林车务段舒兰市火车站值班员。2024年11月11日12时50分左右,肖红军在舒兰市细鳞河步行路上散步时,突然听到有人喊救命,肖红军顺着声音发现河中有个少年在水中挣扎,形势危急。肖红军马上从一处观景台向下跳,但跳下去的沙土下有块尖锐的石头,正好左脚跟落在了石头尖上,导致脚动不了,在剧烈的疼痛下,肖红军仍然坚持用单腿蹦的方式往少年附近蹦,但因体力不支加脚部剧烈疼痛,已经蹦不动了,只能爬在水中向前移动,后又一名男子张岩也跳下水中将少年往河滩边拖,拖至肖红军附近,肖红军匍匐着一起将孩子拽到河滩边,随后二人开展对孩子进行急救,张岩同志衣服湿透了并且气温较低,确定落水者生命体征平稳后,警察把张岩同志送回家里,肖红军全程配合民警,和落水少年一起被送往医院,经确诊,肖红军为左脚跟骨粉碎性骨折。

3.张岩,男,汉族,1986年06月生,舒兰市人民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医生。2024年11月11日12时50分左右,肖红军在舒兰市细鳞河步行路上散步时,突然听到有人喊救命,肖红军顺着声音发现河中有个少年在水中挣扎,形势危急。肖红军马上从一处观景台向下跳,但跳下去的沙土下有块尖锐的石头,正好左脚跟落在了石头尖上,导致脚动不了,在剧烈的疼痛下,肖红军仍然坚持用单腿蹦的方式往少年附近蹦,但因体力不支加脚部剧烈疼痛,已经蹦不动了,只能爬在水中向前移动,后又一名男子张岩也跳下水中将少年往河滩边拖,拖至肖红军附近,肖红军匍匐着一起将孩子拽到河滩边,随后二人开展对孩子进行急救,张岩同志衣服湿透了并且气温较低,确定落水者生命体征平稳后,警察把张岩同志送回家里,肖红军全程配合民警,和落水少年一起被送往医院,经确诊,肖红军为左脚跟骨粉碎性骨折。

4.刘大坤,男,汉族,1981年8月生,吉林市昌邑区鸿博嘉园D10楼3-601居民。2024年7月29日3时左右,出租车司机刘大坤在北极派出所管内发现四名男子(年龄16岁左右,外地口音)要租车去山东淄博,而且还装作互不认识,同时刘大坤发现其中一名男子手中黑色旅行包内有很多钱,目测大概20余万元,比较可疑,刘大坤因自己的出租车是电车,存在续航问题无法抵达淄博,便介绍朋友李静宇接单送四人前往淄博,后报警,北极派出所立即追铺。

5.李静宇,男,汉族,中共党员,1987年3月生,吉林市迅丰出租汽车有限公司司机。2024年7月29日凌晨3点21分,经刘大坤介绍,李静宇前往吉林市船营区中东南路附近,送四个小伙去山东淄博。刘大坤告知四人可能涉嫌犯罪,让其注意安全并保持联系,随后李静宇驾车前往淄博。途中,他一边开车一边与四人闲聊分散其注意力,故意选车流量大的道路,放慢车速,以便警方追赶抓捕。7月29日14时左右,李静宇驾车至辽宁省葫芦岛市万家检查站被辽宁警方拦截,船营公安分局北极派出所赶到。李静宇配合警方将四名男子带回吉林市船营公安分局北极派出所,公安机关成功缴获四人盗窃赃款130余万元。

6.化万杰,男,汉族,1964年6月生,吉林市路桥工程建设有限责任公司退休职工。2021年6月17日16时40分,化万杰在江边散步,看到一个年轻女人正往江水里面走,江水已经漫过女子的腰。他心里一惊,连续多天大雨,江水上涨,水流湍急,没多想就顺着江边的铁阶梯快步跑下去,边跑边甩掉衣裤、鞋,下水去救人。等到化万杰趟水到她身边时,江水已经漫过两人的肩膀了。化万杰伸手拉她时,女子并不配合,使劲往水里挣。水越来越深,马上就没过头顶。化万杰和轻生女子顺着水流往下漂。化万杰不敢耽误,拽住她的胳膊,使劲往上游和岸边拽她。女子始终不配合不让救,他一边游,一边拖她,费了半天的劲,才将她拖上岸,女子成功被营救。后来110出警的警察到了,化万杰就默默地离开了现场。

7.郭浩妍,女,汉族,共青团员,2006年3月生,现就读于北华大学师范分院,学生。2021年4月6日19时许,吉林市第三十二中学数学老师胡某某利用晚自习时间组织三年一班进行数学考试,在胡老师出门扫垃圾的时候,学生周某某猛然用事先准备好的剔骨刀刺向同桌邵某某(后背1刀,左前胸1刀),由于事发突然,郭浩妍同学(位于邵某某前桌)不及多想,不顾个人安危,主动上前制止周某某,用身体护住邵某某,在制止过程中被周某某刺伤,邵某某趁机跑出教室,免于二次受伤。

8.王锡民,男,汉族,1969年1月生,中共党员,系吉林市恒瑞商城管理有限公司安保科消防主管。2023年9月28日15时许,王锡民在吉林市丰满区万瑞城商场巡查时,发现隔街玉山花园一住宅窗户冒黑烟,断定发生火情。他迅速上楼进入屋内,见厨房排烟机及上方橱柜大面积过火且火势蔓延窗外引燃外墙易燃材料,便用垃圾桶、水盆接水扑救,火势得到控制后,又跳上窗台徒手破拆纱窗,连续泼水扑灭外墙火势。消防救援人员赶到时,室内外火势已被他扑灭,事后他才发觉手部多处受伤。他曾参与救助多人、帮群众找回价值10余万元物品,更在自身本职工作外主动参与火灾救援6次、解救被困群众2人,2015年7月20日在大连探亲时勇救扶梯坠童行为获评吉林省见义勇为类“吉林好人”,也获评过多项相关荣誉。

9.赵晓红,女,汉族,1988年1月生,现居住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新城国际二单元901居民。2020年12月22日17时,在桦甸市金沙镇平和村大兴渡口,邻村牡丹村居民管某某和赵某某夫妇准备驾车从渡口冻结江面上通过,结果在中途冰面发生了断裂,管某某、赵某某夫妇不慎落入水中。这时,家在不远处的刘伏震、赵晓红夫妇听到呼救后,急忙到达落水地点展开救援,赵晓红成功将赵某某从水中救出,刘伏震在营救管某某的过程中,由于冰面太滑被拖入水中,不幸牺牲。

10.娄春岩,男,1995年4月生,系吉林市公安局丰满区分局丰满派出所辅警。2023年6月24日16时30分许,娄春岩完成辖区消防隐患排查工作回家途中,经过吉林市丰满区阿什馨村小区,发现小区门市房着火且浓烟滚滚、火势凶猛,推测可能是室内电瓶车起火。因消防人员需时间抵达,为避免火势蔓延造成更大损失,他跑到附近饭店借干粉灭火器,两度冲进火海灭火,成功熄灭火源。之后消防人员和辖区民警赶到,他交代完情况后离开。当地物业为表感谢,给他送了感谢信和锦旗。2023年10月11日,其奋勇救火行为被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同年,获评“吉林省见义勇为标兵”。

11.郑美玉,女,朝鲜族,1985年11月生,吉林省吉林市桦甸市第三中学教师。2022年6月25日桦甸市第三中学教室内学生梁某持刀伤害学生黄某的过程中,郑美玉同志在主动阻拦梁某持刀继续伤害黄某时,有效疏散在场学生,并及时向在校的其他老师呼救。在此过程中郑美玉同志左耳受伤,治疗缝合了27针,左肩和背部红肿。其行为有效地阻止了梁某继续伤害黄某,有效地保证了在场其他学生的安全。

12.生维田,男,汉族,1957年4月生,原吉林省蛟河市天岗镇红星村河南屯村民(2025年8月去世),2017年10月以后在吉林市福寿阁养老院工作(生活)。2023年8月30日7时许,吉林市昌邑区福寿阁养老院内,张某某精神分裂症发作,妄想养老院工作人员对其下毒,遂持镰刀找院长姜某索要解药,嗣后持镰刀、折叠刀、砖头捅刺、击打姜某身体,致姜某腹部、胸部、鼻部、全身体表多出受伤。敬老院养老人员生维田前来劝阻,抢夺镰刀未果,张某某持镰刀追击生维田,并用镰刀将生维田头部砍伤。在二人争夺镰刀期间,站前派出所民警接警赶到现场,控制住张某某,并联系120将姜某、生维田送往医院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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